法务主管/专员/法务助理/合规主管/专员个人简历

           
基本信息
简历头像
简历本27岁4年大专181****9682770840****@qq.com法务主管/专员/法务助理未在职,目前正在找工作
教育背景
2011/09 - 2014/07
简历本大学
大专 - 法律事务
主修课程:尽量填写和应聘岗位相关的主修课程
成绩排名:成绩优异的话可在这里填写成绩排名及GPA信息
2011/09 - 2014/07
简历本大学
本科 - 法律

工作经历
2015/09 - 2017/02
简历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
法务专员
处理公司法务事项和相关金融、股权、债权债务规避法律风险,公司经济纠纷证据和代理出庭。
2014/09 - 2015/02
简历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
采购员
在采购部门担任采购员一职,主要职责是采购公司所需物品(军工)电子零件,经报与采购部,在网上或者其他经销商进行议价对比,参与拟定及签订定合同。
2013/07 - 2014/01
简历本网络传媒有限公司
法官助理/书记员
帮助庭长法官草拟过民事判决书,判决书的基本格式是首部、事实、理由、判决结果、尾部。首部写当事人的基本情况,然后是原告诉称,写原告的诉讼请求、事实和理由,再写“被告辨称”,其内容是被告的抗辩理由和事实。然后是“经审理查明”部分,写法院对证据的采纳和不予采纳的理由及认定的事实。此后是本院认为,写明判决的理由和所依据的法律,最后写判决结果。在“经审理查明”部分存在问题较多,措辞不够严谨,用语欠规范,陈述过于简单,逻辑有失严密,说服力不足。”的确,我在写“经审理查明”部分时,写得过于概括,法官说这部分要把案件所有的相关事实都加以分析,写出对证据采纳和不采纳的理由,因为判决要让原告、被告双方看,他们可能都不懂法律,作为一个法律文书撰写者,你要让诉讼双方看了以后,通过对判决书中认定事实的逻辑分析得出与判决书相同的判决,这样才能让判决具有说服力,才会是一个成功的判决。而我的判决只是对原告、被告存在争议的部分事实作了分析,并不能让人从我的“经审理查明”和“本院认为”部分得出我做的判决。传唤当事人或发放判决书,庭审笔录及其判决书校对,案件归档等相关法律工作等。
自我评价
本人在校表现良好,在学习方面认真刻苦,多次取得优异成绩。无不良嗜好,性格开朗,遇事沉着冷静,为人踏实,责任心强,在学习能力方面很强,吃苦耐劳,灵活应变,具有较强信息获取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,有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,经得起挫折,扛得住压力,敢于面对各种挑战。有很强的团队合作意识。
在成华区人民法院实习法院实习期间我工作积极努力,很快就学会了很多知识,得到了庭长和众多法院同事的认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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